1.项目概况
托口水电站坝址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的下游湖南省洪江市境内,上距托口镇约3.5km,下距江市镇11km,距怀化市74km。电站枢纽建筑物由东游祠主坝(包括溢流坝、左岸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粘土心墙堆石坝)、王麻溪副坝(包括汇融溪至王麻溪引水渠明渠、混凝土重力坝、发电厂房及尾水系统、通航建筑物)、白土冲副坝(均质土坝)及河湾地块防渗工程等四大部分组成,装机容量4×200MW。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等综合效益。
现托口水电站安全监测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2.招标项目工作内容
托口水电站安全监测系统招标工作内容包括:设备供货、土建、安装与调试、观测及资料整理与分析、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与运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
(2)设备资质:投标人所选国产监测仪器设备制造厂家应持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大坝、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体系证书;监测自动化系统的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技术鉴定或通过实用化验收,至少在3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稳定运行3年以上。
(3)施工经验:具有至少在3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安全监测施工业绩,安全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至少在3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成功应用(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4)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5)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施工经历,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相应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
(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且应具有至少3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及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投标限制
1)已被聘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6.工程工期
本招标工程承包人应于2006年
7月份进场,所提供的设备仪器服务等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托口水电站预计于2007年9月二期截流,2008年11月底第1台机组安装完毕,2009年8月底第4台机组安装完毕。本招标项目竣工及移交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7.招标文件出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16日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请投标人派人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整套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招标文件仅面售,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的载体。
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4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本项目招标定于2006年7月4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
招标人: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邮编:410004
联系人:邓朝标
电话:0731-5893447
传真:0731-5893445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机关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长沙市建行赤岗分理处
帐号:43001767061050001212
工地联系人:徐润明
工地电话:1331745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