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出席并讲话,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孙玉才出席签约仪式。首批11个试点项目签订了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
解振华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这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性指标。控制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的关键。近两年,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7年底,中国火电厂烟气脱硫装机容量超过2.7亿千瓦。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6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拐点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烟气脱硫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质量不过关、脱硫设施投运率低、运行维护专业化水平低、运行效果差,脱硫公司良莠不齐、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完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市场化机制不健全,必须在污染治理机制上实现创新。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以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及相关优惠政策为基础,将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交由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实现二氧化硫削减任务。这种新机制,有利于提高脱硫工程质量和设施投运率;有利于加强对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有利于脱硫公司发展壮大,促进脱硫公司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创新;有利于促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
解振华高度评价了中电联在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项目工作中做出的积极努力,指出中电联在拟定工作方案、编制合同推荐文本、评估实施方案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指出,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参加试点的项目中,既有新建机组,又有现役机组;既有应用最广泛的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又有回收二氧化硫的镁法脱硫,这将为今后的推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对于发电企业和脱硫公司来讲,都是一个难得的机遇,通过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既可以提高电厂的脱硫水平,以满足国家的环保要求,同时也便于电厂集中精力搞好发电,并可以拓展脱硫公司的业务范围,使中国的脱硫产业得到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也是一项挑战,需要政府、电厂和脱硫公司一同去克服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还有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式海,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顺达,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邓建玲,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飞,中电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田勇,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冯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