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保证脱硫电价政策执行到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518号)的安排和要求,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负责人带领督查组,于2007年12月17日至19日,对华能珞璜电厂、重庆市电力公司的脱硫电价、跨区输电价格、可再生能源价格及分摊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先期进厂检查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检查组、珞璜电厂和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初步了解和掌握了脱硫电价等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次针对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及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的督查在国内尚属首次,既是对电力企业执行中央政策的督促,也是电价检查工作一次有意义的探索。
华中电监局有关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此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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