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公司20亿元企业债券(简称“06华电债”)自2006年6月5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这是继04华电债、05华电债之后,集团公司发行的第三期企业债券。6月6日,集团公司在北京举行了企业债券发行答谢酒会。
在答谢酒会上,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培玺代表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致辞。曹培玺指出,集团公司成立三年多来,以“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为主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坚持生产经营与资本运营并重,全面推进存量资产营运改善,增量资产科学发展,圆满实现了“358”战略计划第一阶段目标。截至2005年底,华电集团发电装机容量3881万千瓦,年均增长15%;资产总额1492亿元,年均增长21%;电源项目分布扩大到21个省(市、区)。
曹培玺指出,发行企业债券是集团公司适应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重要举措。06华电债的发行,对于形成华电集团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格局,保障经营发展资金供应,实现集团发展战略目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答谢酒会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程念高主持,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彭兴宇宣读了债券批文,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马季华和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总裁肖时庆分别致辞。
据了解,06华电债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存续期十五年,票面年利率4.1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提出上市流通申请。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福建可门电厂一期、云南昆明二电厂一期、青海大通电厂、贵州大方电厂、山东邹县发电厂四期、宁夏灵武电厂等电源项目的建设。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电监会、国务院派出集团公司监事会等单位领导,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系统单位、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出席了答谢酒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