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东北电监局于6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东北区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招投标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在先期东北区域内电力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2010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核准批复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力项目进行综合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情况;严厉打击电力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检查并查处擅自变更设计、虚增等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涂改伪造许可证、非法转让许可证和用户工程“三指定”等行为;检查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情况。
通过检查,严格规范电力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