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政策导读 » 正文

中国允许海外投资者投资于电网的建设和经营

日期:2007-12-14    来源:国家发改委  作者:国家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07
12/14
09:3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中国 投资 电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电网的建设、经营”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据了解,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在内容上,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限制外资进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