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情况来看,安徽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供电服务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为: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并全面落实《监管办法》;二是工作中注重加强电网建设,使得供电质量大幅度提高,确保供电两率完全符合《监管办法》的规定;三是坚持服务到位不越位,努力规范客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四是提高供电服务品质,开拓供电服务品牌建设;五是以实际行动树良好社会形象,在各地的行风评比中均名列前茅。
检查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亟需供电企业和有关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并改善提高:一是由于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窃电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案件的查处存在困难;二是目前电力安装企业处在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与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许可证替换的过渡时期,电力安装市场较为混乱,客户及招标公司对施工资质把关不严,一些不具备电力安装施工资质的单位仍在违法施工,对电网安全和客户用电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三是电力客户与供电部门在设备的移交过程中存在责任界定等问题,为设备日后的运行维护和供电可靠性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