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阶梯电价试行还有两天,用电问题再次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新方案实施之后,您家日均用电量咋算,新版电费通知单啥样。
沈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刘东延和辽宁省物价局价格一处处长单肖夫针对阶梯电价方案实施内容,解答了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目前,沈阳共有355万用电用户,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查表工作,7月份的用电量将采用日均用电量来计算,例如上次抄表日期为6月22日,下次抄表日期为7月22日,根据月用电量计算出日均用电量,6月22日-6月30日的用电量按原电价收费,7月1日-7月22日的用电量为日均用电量×22天。
新版电费通知单内容确定
执行阶梯电价后,全省将统一居民电费通知单格式,通知单中将反映:用户用电基本信息、年度累计用电量、阶梯分档电量、分档递增电费、电价标准等信息,在执行阶梯电价初期还将推出政策宣传板的电费通知单,在背面附实例供客户参考。
目前,电费通知单的内容已经确定,但格式还未确定。
用户需自己控制用电量
市民们正在使用的缴费收据上会有关于用电量的提示,截止到某个表值数的余额,预计的可用电量,以及用电量达到多少度时需再交电费, 7月1日后实行阶梯电价可能就不会再有提醒。
因为阶梯电价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只能提醒用户用电余额,用户需根据实际情况该执行哪一个梯度来计算,自己掌握用电情况。明确已用电量,何时需交费,不要影响正常用电,或发生欠费的情况。
租房要拟定用电量内容
对出租房屋的房主,如果租户不是整年度租房,在租房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对月用电量使用的内容,以防在租房合同到期时产生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按照政策规定,阶梯电价是以年度为周期实行的,如果租户在租房期间用电量过大,超过了2160度,那么新的租户用电将执行阶梯电价方案。
另外,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后,发生过户、销户、改类等用电变更业务时,需要客户提供房产变更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供电公司会对客户用电量情况进行中间结算,防止发生阶梯分档价格的变化引起的电费纠纷,用电客户要及时根据中间结算情况结清电费。
电取暖:供暖期不实行阶梯电价
对居民小区利用电能集中供暖的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供暖用电分表计量的(居民家中有两块电表的),供暖表电量供暖期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执行,每度提高0.02元,生活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供暖用电未分表计量的(居民家中只有一块电表的),供暖期全部用电量按合表用户价格执行,非供暖期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按此次分档电量价格的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每度提高0.02元,即0.52元/度。
新电表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
对于用户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等情况,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
根据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电量共分为三档。
第一档月用电量为180度及以下(一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即每度电价0.50元。
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81度-280度(年用电量累计高于2160度低于336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电价0.55元。
第三档月用电量为281度及以上(年用电量累计超过3360度,在336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即每度电价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