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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7月1日正式执行

日期:2012-06-26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06/2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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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价 电量

  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该省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第一档电量定为180度,此基数以下保持价格不变,为防止夏季和冬季居民用电量过多,可能造成费用大幅增加的问题,河南省阶梯电价将按年度结算费用。

  根据实施方案,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定为180度,此基数以下的电量,仍将保持价格不变,即每度0.56元;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260度确定,电价提高0.05元/度,即每度0.61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0度以上,电价提高0.30元/度,即每度0.86元。

  据介绍,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执行范围为全省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每度提高0.008元。

  根据方案,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一户一表”用户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度的部分,仍按原规定电价执行;高于2160度不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二档电价标准执行;高于3120度的部分,按三档电价标准执行。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阶梯电价实施后,电力公司的抄表时间不会发生变化,但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电力公司先按每度电0.56元收取电费,到一年快结束时才开始结算是否应收取二档或三档电量的电费,这样做有利于避开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时居民多掏钱的问题。

  因为此次公布的方案从7月1日开始执行,该负责人介绍,河南省今年的电价分档收费按半年时间来计算,从明年开始,将按照1年周期来计算。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还要求,“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同时,各地要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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