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电监会5号令,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向东北区域各有关电力企业下发专项通知,全面布置东北区域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组织体系的建立及相关责任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国家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六个配套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划分及各类系统和设备相应分区的情况;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横向隔离防护及有关隔离设备的部署情况;电力系统各类信息和数据的使用范围及保证关键数据安全的措施和执行情况。
此次检查活动分为自查阶段和检查阶段,11月和12月为自查阶段,要求各电力企业按照《通知》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5号令,进一步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加强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第二阶段将根据各电力企业的自查情况,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在2008年1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