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2011年12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用持有的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13000万股(占总股本21.67%),换取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9583.45万股(占总股本5.08%)。
经证监局调查,华银电力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29日就完成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又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于2011年报中确认了约1.4亿元的投资收益。
华银电力上述行为违反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