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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核安全规划获通过 核电重启审批在即

日期:2012-06-01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2
06/0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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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电 核安全

    国际能源网讯:5月31日,《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获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了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形成了《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阶段研究报告。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入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作了部署。会议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向社会征求意见。

    会议再次表明未来我国核安全规划总体目标是: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目前,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但核电安全方面依然存在个别问题,如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另外,《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相关报批工作已经完成。国际能源网分析师认为:此《规划》通过意味着我国核电重启的大门已经打开,一旦国家能源局的《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核电安全规划》获得通过,核电项目就真正“重启”。我国未来核电发展方向一片可谓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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