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4月23日召开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启动会议之后,浙江电监办迅速行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成了有稽查处、市场与价财处、输供电监管处有关人员和节能减排专家参与的督查组。自5月10日开始准备安排半个月时间,对浙江省电力公司及金华电业局2家电网企业,大唐乌沙山电厂、神华国华舟山电厂、镇海电厂等8家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去年督查的3家发电企业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为切实做好督查工作,浙江电监办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浙江电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全面客观核查情况,既要反映存在的问题,又要体现特色和亮点。二是要严格按照电监会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督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早完成督查工作。三是要严肃处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四是认真做好节能减排督查工作总结。五是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不接受被督查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