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做好《2011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的编制和发布等工作,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安排,近日,电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电力企业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年一季度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明确了督查的对象、内容、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此次督查将重点检查各省级电网公司以及有关燃煤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督查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综合性工作方案》、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对于电网企业,将督查电网企业线损变化情况,节能发电调度和信息披露情况,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电量优化工作开展情况,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情况,电力需求侧管理情况等。对于发电企业,将督查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及减排情况、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粉煤灰、石膏等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等。按照《通知》要求,现场检查将在5月底前完成,6月份进入整改总结阶段。
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4月23日,电监会在北京召开了督查工作启动会议,对《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以及督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指标和工作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