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于27日公布了《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并将于5月16日对该方案举行听证会。
方案拟规定,重庆市居民用户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但实际上,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80%和95%覆盖率测算,重庆市居民用户每月分档电量一档为150度以下、二档为151-250度、三档为250度以上。
重庆市物价局表示,将第一档提高到200度是为了促进重庆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同时体现重庆的自然地理环境特点。
按照当前方案,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不变,每度为0.52元;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电价为0.57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0元,电价为0.82元。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其他用户每度加价2分,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减免电量10度。
重庆居民阶梯电价电费的计算公式为:某居民户某月电费=第一档电量*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电量*第二档电价+第三档电量*第三档电价。因此,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200度(含)以内,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不增加;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20度,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比原来的166.4元增加6元;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350度,实行阶梯电价后,电费比原来的182元增加15元。
重庆市物价局于日前举行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随机选取仪式,选取了九个区共9名城市居民用户作为听证会参加人。这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8名,由消费者12名、经营者3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5名、专家学者2名组成。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人数符合听证办法规定的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的要求。
同时,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重庆市物价局已在重庆价格信息网设置专栏,广泛征集对《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除重庆之外,北京、上海、陕西、江苏、山东等地也于近日公布了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并将于5月相继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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