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署认为,要消除电力中断的风险,到2030年以前,中国需要投资1.51万亿美元用于发展电网系统;如果加上提高发电能力的成本,未来20年中国用于电力方面的投资将累计达到2.8万亿美元。
综合外电11月15日报道,中国在实现全民用电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认为,要消除电力中断的风险,中国仍需投入数十亿美元资金用于对日益老化的供电网络进行现代化改造。
农村电网的高速发展和改造使中国超过99%的人口现在可以获得干线电力供应,这与邻国印度仍有1/3人口依赖固体燃料做饭取暖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照。
但专家认为,中国在实现高效电力分配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配电系统的缺陷可能会制约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政府消除贫困的努力。
中国仅2006年一年就新增发电能力100千兆瓦,这相当于法国全国的装机容量,而且目前许多地区的发电能力已超出了本地区的需要。
但上述剩余发电能力多数处于闲置状态,而落后的区域联网系统使电力难以输送到其他省份和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上述地区在每年用电高峰期间一直饱受拉闸限电的困扰。
信用评级机构惠誉评级(Fitch Ratings)的分析师马上表示,为确保电力企业的稳定运营,政府需要采取更多紧急措施来改善电网系统;在此之前,电力企业将始终面临投资效率低下的风险。
国际能源署在最新一期《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中表示,到2030年以前,中国需要投资1.51万亿美元用于发展电网系统,其中多数资金将来自中央政府。
国际能源署还称,如果加上提高发电能力的成本,未来20年中国用于电力方面的投资将累计达到2.8万亿美元,相当于全世界电力总投资的1/4。
中国面对的主要问题在于是最佳的发电资源往往位于偏远地区,远离电力消费的人口稠密区。
中国电力输送垄断企业国家电网公司(State Grid Corp., 简称:国家电网)的数据显示,中国可利用水力发电资源有超过2/3集中在多山的西藏自治区及临近的四川和云南省。
煤炭资源的情况也是如此:2/3的可开采资源位于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自治区。
为解决因地理分布造成的困难,中国电力配送企业一直提倡发展特高压电网,在无需建造太多的输电线路的情况下,使电力输送企业可以远距离大量输送电力。
国家电网目前正在监督2006年8月份启动的一个示范项目。该项目是一条连接山西东南部地区和中部省份湖北荆门的1,000千伏交流电力输变电线路。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苏联解体及日本电力需求停滞不前后,特高压交流技术一直不被世界其他地区重视,中国政府则认为这种技术仍未实现商业化。
许多专家相信,中国应该重点建设直流输电线路,其所需空间及花费少于交流线路。
国家电网2007年早些时候获准建造第二条特高压输电线路,从四川向家坝向上海输送800千伏直流电。该公司还计划再建造5条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国家电网称,公司到2020年将拥有传输2亿千瓦电力的特高压输电网络。
负责运营中国南部电网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Corp., 简称:南方电网)也计划建造特高压输电线路。
但特高压输电线路漫长的建设工期意味著中国目前不得不采取临时措施平衡电力供需,并避免出现电力紧缺引发社会不安。
中国已从邻国俄罗斯进口了少量电力,国家电网也计划从哈萨克斯坦和蒙古购进电力。
但同时中国也在出口电力。自2004年起,南方电网一直在把云南省的剩余电力输往急需电力的越南,2007年4月增设一条220千伏的新输电线后,出口能力大幅上升。
为进行电力交易、使电力能够输送到需要电力的地区,国家电网7月份启动了发电企业的全国性电力交换,涉及30个分支机构。
马上表示,为克服目前电力联网及输送能力有限的难题,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在努力建立电力联营体系。
通过电力联营,发电企业可将部分电力在电网上竞价出售,这有助于减少整体电力投资需求并能强化电力供应安全。中国已在四个地区性电网试行电力联营。
但经纪公司里昂证券(CLSA)驻上海的电力分析师Manop Sangiambut表示,上述措施的收效好坏参半,要解决技术和运营方面的问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他称,属于同一电力联营系统的不同省份都在保护各自辖区内的电力公司,因此彼此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虽然竞争理应降低上网电价,但东北电网有限公司(Northeast Power Grid, 简称:东北电网)的试点则以失败告终。
分析师们称,东北电网因发电能力紧缺、成本压力较大导致上网电价较上年甚至有所提高,这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当初的愿望事与愿违。
覆盖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的华东电网有限公司(Eastern Power Grid, 简称:华东电网)电力联营系统则看来更为成功,但该系统采用了逐步引入的方式,参与竞价的电力仅为总发电量的10%。
其他危及电力联营体系的因素还包括:缺乏明确的监管条例,不同电网间没有达成全国性协议等。分析师们还指出,政府内部潜在的利益冲突也是原因之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中国国内电力市场并确保运营畅通,但电价却一直由经济规划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所控制。
Sangiambut称,政策制定和监管职能的真正分立也许永远无法实现,电力联营的效果因此遭到削弱。
但他还称,这种现象并非仅限于电力行业,在中国其他产业也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