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市电力公司“安全年”活动要求,规范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加强重点领域管控,重点加强对营业网点门收资金管理,该公司财务资产部近期牵头组织开展了对该公司所属12家供电单位营业网点门收资金管理的专项稽核。本次专项稽核工作为期四周,从3月12日开始,主要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抽查和报告总结三个阶段。稽核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各营业网点在资金安全风险方面的管控情况;执行该公司资金、发票、印章管理方面制度的情况;各营业网点收费人员门收现金收款、解缴、退款业务的流程规范性等。
各供电单位积极落实公司专项稽核工作安排,克服时间紧、网点多等困难,对公司范围内共80个营业网点进行了全面稽核,做到网点“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按时按质完成了稽核任务。该公司财务部于3月29日听取各单位就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稽核的工作汇报,同时部署组织成立六个稽核工作组对六家供电公司营业网点门收资金管理开展现场抽查。
检查反映出各单位自查组织、开展情况良好,能够贯彻落实该公司的相关要求;在资金管理、发票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退款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方面总体情况良好。被检查营业网点收费人员实时电费现金、非电费现金、POS机电费、POS机非电费的收费明细与实际库存现金、POS机结算金额及SG186系统显示余额核对一致,均符合管理要求。公司财务资产部就现场检查中暴露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一定改进建议,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该公司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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