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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出新政

日期:2012-04-11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04/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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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电价补助

    4月5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显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财政补助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华泰联合证券新能源分析师王海生表示,《办法》主要是制定细则,具体落实如何去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该政策增强了电站项目的可操作性,并有利于降低项目运营的风险,但对市场容量、行业基本面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影响。”王海生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而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层层升压并网的成本很高,这致使电网对吸纳新能源电量上网态度消极。《办法》中给予电网相关建设与维护补贴的新规定,将有利于保障电网公司的利益,激发其吸纳新能源上网的积极性。

    《办法》同时规定,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据孟宪淦介绍,《办法》中所谓的“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是指那些不具备并网条件,并由国家投资或补贴建设的离网发电系统。“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孤岛、偏远山区等地区。”孟宪淦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规定弥补了对离网发电系统进行电价补贴政策的缺失,且支持力度较大。“每千瓦补贴4000元,以发电系统每年发电小时数1500小时计,每度电的补贴高达2块多。”孟宪淦分析说。

    此次《办法》明确指出,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有关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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