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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运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年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2-02-04    来源:新疆电监办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02/0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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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电机组

疆内各发电企业:

  为继续推进新疆区域内在运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新疆电监办《新疆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新电办[2012]10号)要求,请相关发电企业于2012年2月25日前按要求上报在运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年度计划,及时与我办加强工作联系,有序开展在运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联系人:申红波

  联系电话:0991-3631333(传真);13999153032

  电子邮箱:shenhb@serc.gov.cn

  附件:XXXX单位在运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表.doc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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