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电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价财[2012]16号)文件要求,我办将组织对贵州电网公司参与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的价格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送出电量。参与送出的发电企业名称、年送出电量计划、交易合同、电量类型(政府计划、挂牌交易等等)、年送出电量,在送端结算关口计量点的电量,与上一年度对比,送出电量的变化情况及说明。
2、送出价格。
(1)参与送出的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等;
(2)贵州电网当年平均上网电价和电网公司购电价、销售电价;
(3)在送端结算关口计量点的价格(按电量来源列出电价、电量)。
3、输电价格。
(1)在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中,送端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网公司是否都收取输电费用,目前输电价格(收费标准)、线损费用实际收取情况和政策依据等;
(2)电网公司之间如何进行结算,结算电价如何确定,输电费用是按照合同电量收取还是按照实际的物理交易电量收取等。
4、意见和建议。针对目前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情况和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进度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3月上中旬,电网企业组织对2011年度跨省电能交易价格及相关情况开展自查,并填报《跨省跨区电能交易送端价格情况表》。于3月14日17时前将自查报告和报表(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办。(电监会16号文件及附表可在国家电监会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serc.gov.cn)
2、现场检查阶段。3月下旬,我办组织对电网公司上报的汇报材料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开展实地检查核实。
三、有关要求
电网公司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协调财务、市场、调度、计划发展等相关部门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