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是能源转换的行业,是把一次能源转化为清洁便利的电力二次能源。火电企业在生产清洁能源的过程中既是消耗煤炭的大户,也是污染物排放的大户。火电发电用原煤占我国煤炭总消耗量的一半以上,排放的二氧化硫也占全国总排放量近一半,其它污染物排放量占的比重也比较高。由此可见,发电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实现。
“十一五”以来,发电行业在调整电源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十五”末到2011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由11738万千瓦增加到23051万千瓦,增加了一倍多;风电装机容量由105万千瓦增加到4505万千瓦,增加了四十三倍多;核电装机容量由684万千瓦增加到1257万千瓦,增加了近一倍。虽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非常快,但是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并没有大的改变,甚至有的比重还略有下降。2011年底水电、火电、风电、核电占全国装机的比重分别是21.8%、72.5%、4.2%、1.1%。2011年火电发电量仍然占全部发电量的82.54%。
从前面一组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火力发电的节能减排问题。
去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标准总体上讲已经与发达国家标准接轨,个别指标比发达国家的要求还要严格,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要达到这个标准,完成《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困难很大。据有关部门统计要达到这个标准,我国现役煤电机组中约94%的机组需要进行除尘器改造,80%的机组需要进行脱硫改造,90%的机组需要进行脱销改造。“十二五”期间发电企业在这方面的一次性投资费用高达2000-2500亿元,每年增加的运行费用约900-1100亿元。
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国家煤电联动政策执行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全国火电企业大面积严重亏损,有的企业已经资不抵债。不要说扩大再生产,就是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发电企业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力不从心。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真正“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国家要对火电企业环保改造工程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为火电企业环保改造工程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建议国家从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火电环保工程。
第二、尽快出台全国性脱硝电价政策。建议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有利于促进脱硝产业持续发展的原则,尽快出台全国性脱硝电价政策。
第三、为火电环保改造工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第四、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产、学、研科技攻关,尽快掌握脱硝催化剂核心技术,保障脱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解决煤电价格倒挂、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的问题。提高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也就解决了环保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这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办法。(翟若愚,原大唐集团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