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现和解决当前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评价有关电力企业在厂网界面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3月5日至7日,国家电监会第三检查组对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电力交易及市场秩序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由华东电监局牵头、四川电监办和福建电监办参加、东北电监局密切配合。专项检查组采取以调阅文件资料和现场询问为主,以听取电力企业汇报为辅的形式,认真按检查提纲逐项梳理、查找问题核实,通过查看交易数据等方式对内蒙古东部地区网内及跨省区电能交易情况、发电机并网接入情况、电量电费结算、电源项目接入系统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同时对去年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在检查过程中严肃、负责、公平、公正,核实存在问题,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通过检查发现,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政府和监管机构要求,积极推进跨省区交易和发电权交易。但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公司在呼辽直流电费追溯结算问题、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偏高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对此,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整改落实,规范相应管理办法,保证电力交易及市场秩序运行规范有序,运作公平开放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