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电监办首次批复了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功果桥电厂3号机组、金安桥水电站有限公司2号机组进入临时商业运营。
自国家电监会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以来,云南电监办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并结合云南水电装机占总装机约70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了《云南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紧扣并网安全性评价、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水电站大坝注册或备案的办理进度,明确规定了发电机组并网调试运行中有关时间节点及相关内容、申请进入商业运营前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以及水力发电机组进入临时商业运营受理程序,提出水电机组因非发电企业自身原因在90日内不能取得商转意见书,云南电监办将出具临时商转意见书。
经过对两家水电企业有关申请材料的审核后,云南电监办向两家水电企业相应的发电机组出具了临时商转意见书,同时要求两家水电企业在机组临时商业运营期间要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具备进入商业运营条件并取得云南电监办出具的商转意见书,到期仍未取得商转意见书将取消临时商业运营资格。
云南电监办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有关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的要求,在电力监管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云南电力市场秩序,维护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云南电力系统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