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价字2012 266号《关于调整呼伦贝尔电网电价的通知》,呼伦贝尔市自2011年12月1日起,除居民电价外的所有电价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价主要是为了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此次调价主要涉及到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和农业用电,和广大百姓密切相关的,主要是原不满1KV商业电价由0.8229元/千瓦时调整为0.849元/千瓦时,农业不满1KV电价由0.28元/千瓦时调整为0.308元/千瓦时。
由于自治区发改委文件到达呼伦贝尔地区时间滞后,加上系统对电价的维护、供电企业内部流程调整也需要时间,导致近期才接到上级部门在系统更新电价的指示,所以供电局会对12月1日到现在发行的电量进行一部分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