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公”调度交易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规燃煤电厂年度基数合同电量完成率平均偏差控制在1.02%;月度发电计划的完成率偏差与往年相比进一步缩小。二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取得新进展。披露内容增加,时效性大大增强。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已着手建设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系统,以满足各方面对调度信息的需求。三是电力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备案率均为100%,没有发生争议纠纷。四是厂网电费结算率和现金支付率均为100%,没有发生拖欠电费的现象。五是电力调度交易方式进一步优化,大机组的年度基数合同电量完成率和月度发电计划完成率普遍高于小机组,发电权交易份额向60万千瓦及以上大机组倾斜。六是厂网双方加强沟通协调,在合理安排电力运行方式、加快输变电设备改造与建设、深入挖掘省内发电潜力、积极争取省外购电,提高全网电力供应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缓解全省电力供需矛盾作出了应有努力,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