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发电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规范发电企业诚信信息的征集、发布和使用,切实加强对持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提高电力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电力监管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征集发布办法》以及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资质[2010]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我办决定对贵州辖区范围内部分持证发电企业开展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综合评价监管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装机容量25MW以上持证统调发电企业
二、评价周期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贵州省境内持证发电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综合评价监管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我办组织具体组织实施。评价试点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启动,至2012年9月底结束。评价试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现场抽查、综合评价和结果公布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
我办将于2011年12月下旬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提出工作目标及要求,部署试点工作任务,组织学习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资质[2010]36号)文件要求,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自查报告书》(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书”)和《持证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定期综合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填报要求进行培训和讲解。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2年1月-3月)
各试点企业认真填写“自查报告书”和 “评价表”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办。
(三)现场抽查阶段(2012年4月-5月)
我办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部分试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
(四)综合评价阶段(2012年6月-8月)
成立综合评价领导小组,根据各企业报送自查报告书和现场抽查情况,由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对试点企业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
(五)结果公布阶段(2012年9月)
我办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拟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持证企业开展综合评价,是构建电力业务许可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许可证监督管理、深化后续监管的重要措施,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优化电力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试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要求,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为全省乃至全国开展持证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定期综合评价工作暨发电企业诚信评价建设体系试点工作创造好的做法,积累宝贵经验。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如实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各阶段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负责人、业务经办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贵州电监办资质处,确保完成任务。各试点企业要如实报送自查报告,提供的情况和材料要真实完整,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此次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跨度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各试点企业在工作中如有问题与建议,可及时与贵州电监办资质处联系。“自查报告书”和“评价表”电子版可到贵州电监办门户网站(http://gyb.serc.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