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从2011年10月起,我局将定期收到电监会办公厅发来的中电联所编《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月报》(电子版)。,根据电监会《关于规范中电联电力月报数据使用的通知》要求要求和局领导批示,现对我局接收的中电联数据发送、使用、管理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作如下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 市场与价财监管处刘汉伟同志作为我局数据接收联系人,应及时从外网接收电监会发送的中电联统计月度数据,导入内网,妥善保管。外网数据要及时删除,防止数据外流。
二、联系人应及时将月度数据从内网向局领导发送,并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发送,发送相关处室暂包括办公室、市场价财处、市场与价财监管处、输供电监管处、安全监管处处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发送时间要进行登记。
三、 接收数据的相关处室负责人不得再行将数据发送数据给其他人使用。
四、 如工作需要,局内其他人员需相关月度数据,由联系人摘选数据从内网向其发送,数据接收人员不得自行转发。
五、联系人和掌握数据的人员对有关数据仅限内部使用,注意保密,不得自行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