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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电联月度数据使用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1-11-22    来源:华北电监局  作者:华北电监局

国际电力网

2011
11/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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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电联 月度数据

各处室:

从2011年10月起,我局将定期收到电监会办公厅发来的中电联所编《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月报》(电子版)根据电监会《关于规范中电联电力月报数据使用的通知要求要求和局领导批示,现对我局接收的中电联数据发送、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作如下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 市场与价财监管处刘汉伟同志作为我局数据接收联系人,应及时从外网接收电监会发送的中电联统计月度数据导入内网,妥善保管外网数据要及时删除,防止数据外流

二、联系人应及时将月度数据从内网向局领导发送,并和相关处室负责发送发送相关处室暂包括办公室、市场价财处市场与价财监管处、输供电监管处、安全监管处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发送时间要进行登记。

三、 接收数据的相关处室负责人不得再行将数据发送数据给其他人使用。

 如工作需要,局内其他人员需相关月度数据,由联系人摘选数据从内网向其发送,数据接收人员不得自行转发。

五、联系人和掌握数据的人员对有关数据仅限内部使用,注意保密,不得自行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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