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10月25日启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以来,各地电力监管机构和各级电网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关于落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也制定了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单位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力监管派出机构和电网企业一同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开展方式和工作步骤,一同组织召开辖区内专项行动启动会,一同确定示范县示范区的定点工作。截止目前,根据《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各地工作进度,专项行动组织部署阶段已经结束。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全面进入企业自查阶段。
王野平在讲话中对做好第二阶段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认真领会10月25日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在启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将监管专项行动落实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要全面做好企业自查阶段工作。各供电企业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披露的案例,以及2011年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二是结合电监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具体要求,逐一对照自查和整改;三是结合“民用电服务质量指标体系”来进行自查和整改;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自身制度进行自查和整改。
三要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通过及时的舆论宣传引导,形成保障居民用电、提高服务水平、争先进、比奉献的强大氛围,使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
四要完善12398与95598等用户投诉信息受理平台的联合工作机制。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妥善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并及时给予反馈,同时要定期汇总报送95598服务热线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电力监管机构要充分利用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加强投诉信息统计分析、归类整理,及时有效地受理和严肃查处用户投诉举报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适时通报恶性案件。
五要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尽快下发《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指标体系》。
六要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
电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