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0kV线路26条,长度:943.697公里;35kV线路37条,长度:254.027公里;以及不确定部分2012年-2013年普洱供电局新投产110kV及35kV输电线路。
运维地点按各条线路所属县区分布于普洱市1区9县,根据线路走向,交通条件有公路、乡村路、山路(人力通行)。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自筹。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巡视工作
巡视工作包括:状态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监察巡视;
巡视工作主要内容:线路设备本体巡视(包括杆塔、基础、接地装置、绝缘子、导地线、ADSS光缆、金具、设备标识及其它挂设于杆塔上的附属设施)、线路防护区巡视、沿线环境巡视。
2)检测工作
检测工作包括:检测工作包括定期检测、状态检测;
检测工作主要内容:对线路防护区、杆塔基础、接地装置、杆塔本体、绝缘子(含盐密、灰密检测)、导地线、金具、其它附属设施进行的定期检测和状态检测;设备异常情况下的跟踪检测,如雷击跳闸后测故障杆塔接地电阻、滑坡沉降观测等。
3)维修工作
维修工作按照设备状况,巡视、检测的结果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以下项目适用于最近一次评价为完好设备的设备。
维修工作项目包括:
Ø缺陷处理
Ø杆塔螺栓、线夹螺栓、连接螺栓紧固
Ø排水沟清理、维护
Ø挡土墙维护
Ø防振器和防舞装置调整
Ø更换或补装杆塔局部构件
Ø调整导、地线弧垂及处理不合格交叉跨越
Ø清除导、地线及杆塔上悬挂异物
Ø局部更换受损间隔棒及防振装置
Ø接地装置维护
Ø线路设备标志牌维护
Ø转移杆塔上鸟巢
Ø砍伐、修剪通道内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植物(单次处理费用超过5万元可申报大修项目)
Ø处理通道内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障碍物(一般需申报大修项目进行处理)
以上巡视、检测、维修项目为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应开展的项目,因非乙方设备维护不当造成的设备异常情况处理、设备交接验收、大修、技改等额外增加的项目应另行签订合同。
4)应急抢险工作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分级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器具、备品备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当所辖区域达到公司II级及以上突发性事件响应条件时,乙方应调用后备资源参与抢险救援。
应急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5)管理工作
乙方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有关标准、制度要求,开展输电设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Ø负责按照云南电网公司输电设备统一管理要求开展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Ø建立完整、连续、准确的基础管理资料,动态更新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表和生产技术管理文档。
Ø定期开展设备状态评价、技术监督评价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Ø乙方负责按照各系统管理规定,维护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雷电定位系统、污区地理信息系统、气象监测信息系统等系统的数据。
Ø负责组织各类资源,保证所辖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Ø负责做好向沿线百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和防范电力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甲乙双方要充分沟通、交流,做到运维工作内容明确、职责清晰、技术质量要求一致、管理目标一致、思路一致、方法一致、效果一致。
3.2质量标准:
DL409-200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发布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国务院发布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联合发布
《云南省供用电条例》2004年省政府发布
《云南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导则》公司2006年发布
《110kV~500kV输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项目安全管理办法》(QG/YW-AJ-06-2007)
云南电网公司其它工作标准及规定
3.3工期: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资质三级及以上的许可证;
(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9:00~18: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1年12月13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人于2011年12月13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
电话:0871-3195338-302传真:0871-319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