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瑞《每日导报》消息,瑞士联邦总检察官办公室11月22日公布了阿尔斯通瑞士电网公司行贿案的结案报告。根据判决,阿尔斯通因未能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中间人向拉脱维亚、突尼斯和马来西亚3国官员行贿,将被处以总计约3900万瑞郎的罚款及赔偿金。阿尔斯通瑞士电网公司已表示放弃上诉,历时长达四年的反腐大案终告结束。
据悉,瑞士于2003年将向外国官员行贿列为刑事犯罪。在此之前,瑞士一直被有意行贿的欧洲企业视为活动中心。
日期:2011-11-24 来源:驻瑞士经商参处子站 作者:驻瑞士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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