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电力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电力调控措施和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电价监管,依法维护电力用户和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
此次全国电价重点检查5月上旬开始,6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是:电网企业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格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行为;以及农村各类用电价格不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费,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执行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为加大检查力度,直接掌握检查情况,推动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确定部分重点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组成若干检查组,选择部分省(区、市)对有关电力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国家电价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检查信息,公布12358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扩大社会影响,加强社会监督,共同搞好电价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一经核实,要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理。除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消费者外,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要坚决收缴并进行罚款处理,要选择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