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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监局分别约谈华北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1-10-24    来源:华北电监局  作者:华北电监局

国际电力网

2011
10/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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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华北电监局 华北电网公司 内蒙古电力公司

  2011年9月23日和10月19日,针对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的全面整改情况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电监局先后分别约谈了华北电网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

  约谈指出了华北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供电企业暴露出的管理上、制度上和客户工程流程上的问题,重申了电监会关于“三指定”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华北电监局分管负责人提出了5点具体要求。一是供电企业要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等进行全面整改的通知》(办稽查[2011]69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不符合政策的文件、制度,该撤销的撤销,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二是要正确看待和认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要求电力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必须与电力监管的要求相适应。三是在用户受电工程报装工作中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让用户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下决心杜绝“三指定”行为。四是要正确对待和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出来的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约谈之后发现的,电力监管机构将依法依规,一查到底。五是,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治理“三指定”行为长效机制。要探索建设客户工程管理公开平台,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实现公开、透明、合理、合规、公平的长效监管机制。

  华北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供电公司负责人,就本公司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整改情况和投诉举报反映的“三指定”问题进行了汇报,表示一定正确对待电力监管,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及时配合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监会关于“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从制度上和用户受电工程管理流程上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加强用户受电工程管理,规范电力业务办理程序,对相关岗位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进一步加大主多、主辅分离工作力度,规范关联三产企业承揽用户受电工程工作,切实防止和杜绝关联企业利用主业关系和影响,误导或妨碍用户自主选择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完善用户工程物资采购环节报价和询价环节流程相关制度,给用户充分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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