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0月11日公布的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四大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63%和1.74%。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比一降一升,其中氨氮排放量下降0.73%,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6.17%。
福建氮氧化物排放量最高
记者注意到,在31个省份中,北京是唯一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的省份,下降量为3.18%,氮氧化物不降反升的最高省份是福建省,达到19.97%。
福建省省长苏树林日前表示,1—8月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达标且氮氧化物严重增排,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力度弱、电力脱硫脱硝不平衡、非电脱硫脱硝未到位、工业废水深度治理进度慢、机动车减排无实质性进展、畜禽养殖业治理工作滞后、生活污染减排存在薄弱环节等。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全面掌握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核实上半年全国污染物减排量,2011年7月,环境保护部派出24个核查组分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查污染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核实各项措施的污染物实际减排量,在此基础上,对各地上半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逐一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1至6月份,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55.0万吨,比2010年同期(1276.0万吨)减少1.63%;氨氮排放总量131.2万吨,比2010年同期(132.2万吨)减少0.7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14.1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3.9万吨)减少1.7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06.7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6.6万吨)增长6.17%。
企业不急于脱硝改造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2273.6万吨,主要集中在火电、水泥和机动车行业。“十一五”期间,火电厂尾气排放氮氧化物占到总量约38%,机动车尾气排放也超过30%,总计占大概2/3。火电厂尾气排放氮氧化物是治理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的重之之重,脱销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手段,火电脱硝又成为首要任务。
虽然9月中旬环保部对氮氧化物排放量就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中国能源报》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真正实施日期是从2012年开始。其中,从2012年1月1日起,新建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要达到100毫克/立方米;从2014年7月1日起,除特殊机组排放量要求达到200毫克/立方米外,其余也均要求达到100毫克/立方米。目前正处在缓冲期,火电企业并不着急脱销改造。
“企业脱硝改造比较麻烦,费钱费事。新建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标准虽然明确了,但标准要2012年才开始,而对老旧的脱硝改造要到2014年才要求达标。再者,不仅仅是火电行业,水泥、钢铁、汽车等都会排放氮氧化物,例如脱硝在水泥行业中的应用和普及还未有效的实施和普及。而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是仅次于火力发电、汽车尾气排放之后的第三排放大户。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还需要一个过程。”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相关研究报告则认为,在目前煤价高企,火电企业普遍亏损的背景下,脱硝电价不出台的话很难调动火电企业投资脱硝设备的积极性,因此整个脱硝现实市场需求还要等待脱硝电价正式出台后才会大规模启动。
仍需借政府之手推动
“目前脱硝市场的情况是大部分核心技术是国外的,中国脱硝技术研究才刚刚开始发展,更没有明确发展的脱硝大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和国外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企业在脱硝技术水平等方面还比较落后。许多企业把做大作为首要目标,现阶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内部动力显得不足。
“氮氧化物的排放首次被列入“十二五”期间约束性指标体系,从刚刚公布的数据看,今年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目标很可能无法实现。”业内人士建议,在现行的体制环境下,政府应成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首要推动力。政府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巨大的财政资金投入,以明确的政策导向,减轻了企业的资金投入负担。希望“十二五”期间,政府继续发挥“有形之手”的引导功能完成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目标。
苏树林强调,要层层部署。对没有实现减排目标、完成重点减排项目任务的,要向省政府作出说明,落实限批政策;加强发电调度,优先调度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机组发电;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发挥减排政策“组合拳”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福建省已经从近日起实行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与当地新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挂钩制度,这意味着今后福建各地办理当地新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等事项时,必须先逐一介绍当地重点督办项目减排进展、运行、监管情况,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须提出按期完成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