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前后,我国规划的除西藏外的大部分水电工程将开发完毕,我国水电开发的重点将逐渐向西藏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和雅鲁藏布江流域转移。这是记者8月10日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召开的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座谈会上,就西藏水电开发问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郝鹏,副主席杨海滨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晏志勇进行了沟通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应加快西藏水电开发的前期论证工作,积极推进藏电外送。
据介绍,西藏水力资源蕴藏量巨大。根据全国水力资源复查结果,西藏自治区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7640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1.1亿千瓦、年发电量5760亿千瓦时。全区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占全国的29%,居全国首位。技术可开发量占全国的20.3%,仅次于四川省,居全国第二位。随着前期工作的深化,技术可开发量还将进一步增大,有可能跻身全国第一位。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干流梯级水电站规模大多在100万千瓦以上,个别为1000万千瓦级的巨型电站,是全国乃至世界少有的水力资源“富矿”。目前,全区已建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50万千瓦,只占技术可开发量的5‰,开发利用率为全国最低水平。
郝鹏和杨海滨指出,西藏丰富的水力资源在我国能源中的战略地位突出,是我国重要的远景战略资源,也将是“西电东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全国能源需求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藏电外送还将极大促进西藏自身发展,将西藏的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
晏志勇介绍,西藏水电开发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不可克服的问题。他指出,经过最近二十多年来的发展,我国在水电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拥有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和经验,为西藏水电开发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西藏建设水电站已经不存在技术上的制约因素。同时,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以及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发展,将为藏电外送提供有利条件。除满足西藏自身需求外,西藏水电外送设想总规模达7500万千瓦。晏志勇指出,实施藏电外送,要做好水电规划及前期工作,正确处理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水电开发与水库淹没、移民安置的关系,并将藏电外送纳入相关区域的能源发展和电力平衡规划。
记者了解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已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在西藏水电开发规划上加强合作。近年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大力加强西藏水电规划等工作,为西藏电力发展建言献策。他们先后开展了对西藏水力资源的普查和复查,对雅鲁藏布江大拐弯进行实地考察,目前正组织有关方面开展西藏各大江河的水电规划。他们还选派了优秀技术干部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