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用湿法脱硫的电厂确保旁路挡板长期正常关闭运行、确保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达到95%、确保CEMS装置稳定正常运行和数据保存六个月以上”的要求,华电四川公司对公司系统各单位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提出了七项要求:一是环保工作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发展,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履行“三大”责任的高度,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华电企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二是要求内江总厂、宜宾总厂、黄桷庄公司、广安公司三期等新建脱硫项目,在质保期内抓紧进行设备消缺,已建成的脱硫项目要抓紧进行整改,确保环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运行工况;三是将脱硫等环保设施及备品备件纳入主设备管理,在8月中旬修改完善相应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四是派专人、参照入厂煤管理模式,管好脱硫所用石灰石粉,采购时货比三家,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尽量降低采购成本;五是在10月份机组满发状态下,测算脱硫设施运行使厂用电、煤耗上升的数据,形成脱硫设施运行成本的专题报告;六是对华电集团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环保“三同时”专项检查组检查组查找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即进行整改,使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均尽快达到集团公司要求;七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环保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悉,华电四川公司系统各火电企业已按照要求,制定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