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监局所辖的上海市、安徽省的风电企业有11家,总装机容量660.85MW,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并网风电机组容量229.35MW,取得临时运营证明的并网风电机组容量198MW,在建的风电机组容量233.5MW。
检查发现,风电企业尚未完成并网安全性评价,也未通过中国电科院的低电压穿越能力认证。大部分风电企业涉网工程安装、调试的施工单位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但也发现少数单位不具备承装(修、试)资质和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涉网作业人员不具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进行电缆施工的人员不具备电缆类的特种电工证,给施工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对于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我局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在建工程的违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施工;进网作业电工应按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持有相应类别的许可证,从事电缆作业、电器试验、二次安装调试的电工应持有相应类别的特种进网作业电工证。
今后,华东电监局将按照电监会资质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风电企业的许可管理,促进风电企业的安全建设和运行。一是将低电压穿越能力作为风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新建机组将并网安全性评价作为风电并网许可的重要条件;三是对已并网运行但未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风电机组将在许可证上进行标注,并要求所有风电企业立即申请进行安评工作;四是对检查发现的在并网接入和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华东电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我局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风电企业举一反三,对管理混乱、施工质量问题较多的施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造成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情节严重的,华东电监局将依法收缴其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