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规计[2011]123号文件,鹿寨县列入“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成为广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20个范围县之一。这是鹿寨县长期坚持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并且成绩显著的必然结果。
鹿寨县已在1996年获全国初级农村电气化县称号,并作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通过了达标验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授予“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称号。
鹿寨县境内有洛清江、洛江、石榴河、古赏河、黄腊河、导江河等大小河流64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0.29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5.01万千瓦。我县在实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成绩突出,投入电源和电网建设资金3.66亿元;开发水能资源8.2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7.25万千瓦,全县128个村民委实现村村和141900户已户户通电,通电率达100%;电网供电可靠率以及晚上高峰时段农村用电保证率在99.5%以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根据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总体部署,鹿寨县编制了《鹿寨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规划报告》。在“十二五”期间将总投资29501万元;新建、改造小型水电站6座;增加水电装机容量37550千瓦,增加年发电量18449万千瓦时。新建110kv输电线路10km,新增35kv变电所1座。人均用电量增加173千瓦时;将解决无电人口400人和缺电人口15000人用电以及发生饮水困难14990人和20000头牲畜的饮水问题,增加灌溉面积14000亩,直接或间接解决就业人数4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