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防范自然灾害影响做好迎峰度夏期间安全供电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24号),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保证迎峰度夏期间的安全可靠供电,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威胁。2005年9月,海南岛遭受“达维”台风的袭击,引发全省范围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2007年3月上旬,东北、华北、山东电网遭受温带风暴潮和暴风雪袭击,造成供电设施严重损坏,辽宁电网直接经济损失1.5亿多元。恶劣天气引起的电
网事故占电网总事故的比例逐年上升,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达到17.2%、22.5%和22.7%。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各地加强预案应对准备工作,防范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电网事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通知提出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认真部署,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结合电力生产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防灾工作和迎峰度夏期间的安全可靠供电,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电力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厂网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安全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开展防汛检查并做好水电站大坝定检和补强加固工作;完善和落实防汛防灾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等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企业要及时跟踪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防汛、抗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严防暴雨和强风等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的破坏。在恶劣天气引发电网事故时,各级调度机构要按照应急预案正确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各电力企业要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同时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组织抢修、排除故障,确保尽快恢复供电。
四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高度重视对电力事故经验教训的分析和总结,为进一步提高保障电力安全工作水平积累经验。对电力安全事故,认真进行调查,查找日常安全管理的漏洞,及时加以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断完善电力应急预案、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严肃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班制度和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