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局在电费回收工作中,除了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手段外,还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确保电费按时回收。该局通过当地法院采取“对电费拖欠户发催缴电费支付令、财产抵压、财产保全、法院判决执行”等形式,切实加大电费拖欠清缴力度。杭州某物业公司新昌分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0上半年停止营业,拖欠电费15000多元,供电部门多次催缴电费,法人代表避而不见。最后该局上诉法院,而该公司负责人与法官上演“躲猫猫”游戏,拒收诉状并拒绝参加开庭,最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后作出了缺席审判,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新昌某轴承企业经营状况欠佳,债务缠身,拖欠电缆1万多元无法缴清。为确保电费及时回收,该局通过法院对该企业的变压器等设施作出了财产保全的法律措施。几天后,该企业筹款缴清了电费。去年底,家住城东新村的王某,出差比较频繁,拖欠电费235元,供电部门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多次催讨,王某一直不当回事。当接到法院电费催缴支付令后,王某大吃一惊,深有感触地说:“想不到拖欠电费也要吃官司,以后一定要及时缴费”。
近年来该局运用法律手段清缴电费拖欠案105起,共回收电费100多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