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碳交易峰会披露,“十二五”期间,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湖北和广东等六省市将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但由于碳强度减排指标目前无法分解到各个省区,因此未来建立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工作尚未形成明确时间表。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在会上表示,尽管目前各省(区、市)都规划了各自的碳强度减排指标,但全国性的碳交易规模究竟能做到多大,还需视“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而定。
重点企业或将被强制上报碳数据
未来五年,某些高耗能行业在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之外,还将被再戴上一个“紧箍咒”———二氧化碳减排。国家发改委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十二五”将选择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强制要求其向国家主管部门报送碳排放数据,并建立全国性的碳盘查数据库。
知情人士透露,其参与编制的《“十二五”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综合方案》将在年内出台。有电力行业人士认为,若强制报送碳排放数据举措能够顺利推进,并最终推广到大部分企业,将有助于“算清总量,分配指标”,从而为建立全国性碳金融市场铺平道路。
在目前缺乏企业强制性数据报送的机制下,湖南CDM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服务中心一位高层表示,其带队开展的省内企业碳盘查面临巨大阻力,无法以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多数企业把碳盘查当做未来政府施加减碳压力的前奏,一些国企更不愿意把可能影响其声誉的核心数据外泄。”
电企可先成为碳交易试点
此前曾有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考虑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和地区开展小范围的国内碳交易试点,电力、化工和石油等行业入选可能性大。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五大发电企业相关人士近期也纷纷前往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协商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替代方案。他建议,电力企业可尝试积极参与国际碳贸易,通过CDM项目带来的收入积极调整电源结构,从而为未来在国内开展碳交易积累“碳资本”。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解释称,电力行业先试先行碳交易,首先因为电力行业是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次因为其计量体系足够完善,相对容易解决碳交易中的核证、计量问题。
知情人士透露“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国际碳交易方案的初步框架是:在中央层面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监管;在行业层面由中电联、电监会进行监管,并负责减排指标分配;此外还将设置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实现MRV (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进行碳交易审核,并确认贸易额。姜克隽透露,为了提高行业企业的试点积极性,亟须银行按照预期产生的贸易额,对试点企业进行提前支付(即“碳贷款”)。
严厉目标加速“关停并换”
中电投集团电投(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启钊对记者表示,目前电力行业一直沿袭了原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报送体系,定期向电监会、国家发改委报送供电煤耗数据,可据此计算出碳排放数据。但李启钊提醒,一旦“数据报送机制”拓展到市场分散、管理不规范、产能落后的中小企业,报送的积极性和可行性将面临挑战。
姜克隽表示,在碳减排方面,目前有关部门与发电巨头处在一对一沟通阶段,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碳减排目标的前提下,碳排放水平较低的电企目标降幅可适当调低。
姜克隽透露,上述试点将采取“强度目标”而非“总量目标”,既可以是燃煤机组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也可以是全国发电每千瓦时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姜克隽预计,到2020年煤电企业供电煤耗率要降低到320克标准煤/千瓦时,每千瓦时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到856克;全部发电企业每千瓦时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到561克,五大电企供电煤耗率降低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国家电网对外连络部新闻处副处长刘心放分析道,目前五大电企拥有的超超临界机组,发电效率极高,供电煤耗率能低到286克标准煤/千瓦时;一般较好机组也能达到303克标准煤/千瓦时,因此只要“上大压小”,实现2020年的碳减排目标“不成问题”。刘心放称,这一严厉目标也会加速落后产能的“关停并换”,但对五大发电企业的先进产能形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