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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发布 5万千瓦以下小型水电站纳入整改

日期:2019-06-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06/2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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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浙江水电 小水电整改 小水电站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有效缓解浙江省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
 
  《意见》指出,本次小水电清理整改范围为5万千瓦以下小型水电站。全省已列入水利部《2018年度农村水电统计年报》的水电站,全部纳入本次清理整改范围。未列入2018年度年报但并网运行,或已报废但工程措施处理未彻底的小水电要一并登记上报并纳入本次清理整改。
 
  《意见》明确,2003年9月1日前开工建设的水电站直接纳入综合评估范围。2003年9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水电站允许纳入综合评估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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