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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制定或调整用电价格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公布

日期:2019-04-29    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19
04/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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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优化电价政策 电价政策发布机制 用电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9〕4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电费透明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通过你委(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电价政策信息。电网企业应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要求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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