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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三年行动计划完工情况 2018年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0.9亿元

日期:2019-04-28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04/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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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南电网 电网投资 电网建设 智能电网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海南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将2018年海南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完工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通报》显示,2018年,海南省全年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0.9亿元,同比增长47.7%,配网10千伏公用线路可转供电率实现48%,城区城镇电缆化率提高至39%。全省年户均停电时间下降至24.95小时;海口、三亚中心城区户均停电时间降至3.16小时。全省已累计建成电缆管沟504公里(其中2018年建成364公里),占三年行动总任务34.5%,建设进度滞后。
 
  2019年,海南电网将试行电网项目极简审批,积极推动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开展博鳌乐城等一批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城乡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电网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支撑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原文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府〔2017〕6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2018年考核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137号)的工作部署,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牵头单位组成3个联合考核组,对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电网公司2018年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户均停电时间。全省年户均停电时间由2017年的31.4小时下降至24.95小时(年度目标25小时);海口、三亚中心城区户均停电时间降至3.16小时(年度目标4小时),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目标。
 
  (二)电网投资建设。全年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0.9亿元,同比增长47.7%,创历史新高。配电网可转供水平和电缆化率持续提升,配网10千伏公用线路可转供电率实现48%,城区城镇电缆化率提高至39%。
 
  (三)配套电缆管沟建设。全省已累计建成电缆管沟504公里(其中2018年建成364公里),占三年行动总任务34.5%,建设进度滞后。
 
  (四)电力线路树障清理。全省共完成各类树障清理48.53万棵,其中紧急、重大、一般树障清理分别完成7.54万棵、15.31万棵、25.68万棵,完成年度任务的100.2%。
 
  (五)小区用电安全检查整治。全省物业小区较大以上用电安全隐患整改率完成69.44%(年度目标60%),一般隐患整改率完成76.64%(年度目标70%),小区供配电设施运维水平不断提升。
 
  (六)重点问题解决情况。已下达6批问题清单及1批督办事项责任分解表,梳理存在问题共123项,已协调处理80项,问题解决率65%。
 
  二、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
 
  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2018年初,省政府分管领导赴广州拜访南方电网公司主要负责人,争取加大对海南的支持力度,增加全年电网建设投资约10亿元。并组织召开了全省提升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会,统筹部署全年工作。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协调解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海南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专项工作方案》、《海南省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2018年考核方案》,下达年度任务目标,建立了“双月督查,年度考核”的督办机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9月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询问,对电网建设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各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
 
  各市县按照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政府牵头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形成了三年行动“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电网项目征地青赔政府包干工作机制,各市县政府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电网建设的意见》(琼府〔2017〕35号)要求,陆续与电网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电网建设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多渠道筹措落实配套管沟建设资金,加快实施进度,海口、三亚、陵水、琼中等市县取得较好成效,其中海口、三亚全年管沟建成数均超百公里,陵水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指标;三是着力解决电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电网公司相关土地房屋产权确权工作,全省已累计办结电网公司产权证书686宗;四是推动解决了一批电网建设重点项目的施工受阻难题,如三亚积极推动了220千伏吉阳输变电工程涉林手续的办理,线路在停工4年后复工建设;海口协调解决了220千伏江东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塔基青赔受阻问题,同时通过政府承诺形式妥善办理了110千伏江源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林地占补平衡手续,以上项目涉及电网投资超8亿元。
 
  (三)省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充分发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统筹作用,结合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用电需求,印发年度专项工作方案,优化三年行动任务指标,下发问题清单及督办事项责任分解表,积极开展双月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定期以专题报告形式通报各单位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提早部署电力线路走廊树障清理专项工作,超额完成全年48万棵的树障清理目标,解决了一批清理受阻的难点问题,全年因树障引起的电力线路故障跳闸率明显降低。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提高配电网可转供率和电缆化率工作,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农网升级改造,督促各市县加快配套电缆管沟规划建设,并针对管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请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效推动电缆管沟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部署住宅小区用电安全整治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印发了《关于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推进住宅小区用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120号)、《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用电安全隐患整改做好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建房函〔2019〕38号)等文件,针对小区维修资金提取困难等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全省物业小区用电安全隐患整改率稳步提升。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成员单位积极协调解决了电网建设用地、用林、涉路等问题,加快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技术单位完成了《海南省电网专项规划(2018年-2020年)》审核,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历史遗留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籍字〔2018〕12号),推动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电网公司土地房屋产权确权工作。省财政厅指导各市县多渠道筹措落实配套电缆管沟建设资金,针对部分市县提出的调整地债资金用于管沟建设的请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支持;省林业局研究简化电网项目用林手续办理,通过提前介入、加快审批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解决了一批电网建设项目的涉林手续办理难题。
 
  (四)电网公司高质量推进电网建设,成效显著。
 
  南方电网公司于2018年7月与海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把加快推动电网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推进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列为重要合作事项,将“十三五”期间电网总投资规模从232亿元增加到280亿元。
 
  海南电网公司落实建设责任,保障资金人力投入,狠抓均衡施工管控,加强与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的沟通协调,高质量推进电网建设,在2018年掀起了电网“脱胎换骨”改造升级的建设高潮,全年完成投资70.9亿元,创历史新高。2017-2018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18.9亿元,电网建设成效显著。

  三、考核结果
 
  各单位考核结果均为一般及以上,其中海口、三亚、琼海、陵水、澄迈、昌江、海南电网公司等7家单位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文昌、万宁、五指山、东方、屯昌、定安、临高、琼中、洋浦等9家单位考核得分为80-90分,考核结果为良好;儋州、乐东、保亭、白沙等4家单位考核得分为70-80分,考核结果为一般。(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电网建设项目施工受阻,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滞后。部分市县政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未能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受阻问题解决不及时,解决率较低,主要有两类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电网项目征地青赔受阻。部分续建电网项目由电网企业作为征地青赔主体,工作协调难度大;已实施政府包干征地青赔的市县也存在工作推进与电网建设进度不一致的情况,制约项目推进实施。二是部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难度大。项目用林手续涉及部门多,流程繁杂,审批周期长;变电站站址规划调整、线路路径征求沿线利益单位规划意见耗时长;跨越铁路手续办理困难且收费较高,影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此外,电网企业资产产权证书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农转用手续审批,电力线路塔基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收取赔补偿费标准较高等事项,需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支持力度。
 
  (二)配套电缆管沟建设滞后,影响全省电缆化率指标进一步提升。一是建设进度滞后。依据电网三年行动计划,为提升城镇配电网可转供水平和电缆化率,由各市县政府负责出资建设电缆管沟,配合电网企业实施电缆入地,三年共需建设管沟1462公里。但目前大部分市县因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足等原因,管沟建设进度滞后,其中琼海、澄迈、乐东、屯昌、定安、昌江、临高、白沙、洋浦等市县(区)已建成部分项目,文昌、东方、五指山陆续组织进场施工,儋州、万宁、保亭等市县截至考核时仍在开展项目前期及招投标工作,尚未开工建设。二是部分项目匹配度不高。部分管沟项目与电网电缆入地项目匹配度不高,因新建公路配套建设的管沟、管廊因周边尚未形成用电负荷需求,暂时无法与电缆入地项目形成配套;中心城区内入地需求迫切的管沟项目又因道路路由紧张、交通压力大等原因推进速度缓慢。管沟建设滞后已严重影响电缆入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将制约全省电缆化率指标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9年是电网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对电力保障提出的要求,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提升电力基础设施水平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电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于今年圆满收官,切实提升我省供电保障和防风抗灾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深化政企合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电网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今年各项工作圆满收官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及总体考核方案,继续强化“双月督查、年度考核”的督办机制,将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作为督办协调重点,实施销号式管理,提高问题解决率,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对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联审联批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试行电网项目极简审批,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快项目用林、用地及涉路手续办理速度。
 
  (二)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提升执行力。各市县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细化全年任务分解,切实提升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市县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机制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高效解决辖区内电网建设施工受阻、审批手续办理滞后、产权证书补办等各类问题。要加强三年行动配套电缆管沟的规划建设,将2018年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纳入今年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与属地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项目匹配度,落实建设资金并制定实施计划,做到多点施工,全面铺开,实现与电网入地项目无缝对接,确保管沟建成一批,电缆入地一批,推动全省配电网可转供水平和电缆化率持续提升。
 
  (三)集中优质力量,全力推进电网建设。海南电网公司要保障全年电网建设资金投入,集中优质施工力量,强化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同时积极推动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开展博鳌乐城等一批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城乡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电网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支撑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附件:2018年电网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结果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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