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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电力直供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日期:2019-01-17    来源:东北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01/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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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黑龙江电力 企业用电成本 电力直供

  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宝森建议推进电网企业变转供为直供,以此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省政协委员刘宝森提到,在调研中发现,全省共有1255个转供电主体承担着8万余户一般工商业户或小微企业用电管理、服务等工作。这些终端用电户除按照国家规定目录电价缴纳电费外,还要承担变损、线损、表损、维修维护费用以及转供电主体雇佣电工人员工资等费用,致使用电费用远远高于国家目录电价,负担较重。转供体的存量比较多,而且增量不断产生。特别是,我省存在相当数量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写字楼等等却没有享受到降价所带来的实惠,小微企业仍承担较重的电费负担,实际平均电费1.1-1.3元/千瓦时。
 
  对于这一现象,他建议推进电网企业变转供为直供,对于具备接收条件的转供电用户直接接收,实现直供,直接抄表单户,收费到户;对于需要进行电网改造才能实现直供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着手进行改造,改造为一户一表,尽快实现直接供电,抄表到户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电费。对于电网改造工程,必要时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而且无法改造的,仍需继续实行转供电的,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格监督转供电主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费用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在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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