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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援建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1-09    来源: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国际电力网

2019
01/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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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高压 青海-河南特高压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城关镇、梅子镇、太山庙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援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援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顺利推进,早日建成投运,为国家清洁能源输送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市政府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援建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程基本情况
 
  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起于青海省海南州,止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途经青海、甘肃、陕西、河南4省,线路全长1597公里。安康市境内经过石泉、宁陕两县,线路总长57.2公里,新建铁塔共计100基,安康段工程投资5.12亿元。其中,宁陕县境内线路总长42.6公里,计划投资4.29亿元,先后经过梅子镇安坪村,城关镇渔湾村、斜裕河村(大坪)、旱坝村、龙泉村、贾营村、瓦子村,太山庙镇油坊村、太山村、龙凤村,共新建铁塔75基,涉及房屋拆迁7处(面积3533平方米),迁坟2座,林木砍伐42379棵,穿越压覆矿3处(探矿权2处、采矿权1处)。
 
  二、援建目标任务
 
  2019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涉建项目压覆矿权、永久占地、房屋征迁及树木砍伐协议签订,办理审批手续,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施工,2020年4月前具备带电条件。
 
  三、成立援建工作机构
 
  县政府成立宁陕县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援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向平昌  县发改局局长
 
  张富林  城关镇镇长
 
  刘  琪  梅子镇镇长
 
  宋  博  太山庙镇镇长
 
  韩耀辉  县金融办主任
 
  成  员:涂新隆  县项目办主任(发改)
 
  李   侠  县公产局局长(财政)
 
  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康祥安  县农水科技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
 
  刘和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梁威奇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西平  县交通局副局长
 
  田启新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力文  县秦岭办副主任
 
  王海峰  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黄建明  城关镇武装部长
 
  冯君丽  梅子镇副镇长
 
  杨从平  太山庙镇组织委员
 
  援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向平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新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配合国网安康分公司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工作,指导和督促征地拆迁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援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援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支持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宁陕段)工程建设。
 
  四、任务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每月督办进展事项,总体协调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做好项目建设征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
 
  2.县国土局负责塔基占地(只占不征)的手续办理和线路穿越压覆矿的协调工作。
 
  3.县林业局负责林地使用手续、植被恢复、林木砍伐等手续审批工作,协调秦岭保护区林业手续办理。
 
  4.县环保局负责审批环评手续,加强环保监督。
 
  5.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阻挠工程建设的各种违法行为,做好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办理施工民爆物品使用事项。
 
  6.县交通局协调保障施工运输事宜。
 
  7.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征迁经费等有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8.城关镇、梅子镇、太山庙镇政府分别负责辖区内涉建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兑现、矛盾调处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外围环境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升站位。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第一个特高压输电工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能源产业基地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和具体实践,是西北清洁能源外送的重要通道,涉及工程建设的城关镇、梅子镇、太山庙镇和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抓实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切实规范手续审批事项,对办结时限、办理目标、进行逐项承诺,提高行政效能,缩短办结时限,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城关镇、梅子镇、太山庙镇要分别成立相应的援建机构,全力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加强与项目业主和施工方的衔接沟通,及时研究破解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合力推进项目顺利完工。县国土局、林业局要及时与项目单位签订涉及我县的压覆矿权、林地(场)路径穿越协议。项目涉及的占林、占地、房屋拆迁、青苗补偿费用原则上参照宁石高速规定的征迁补偿标准执行,具体以县发改局制定的征迁补偿标准为准,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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