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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方案》公示

日期:2018-11-02    来源:江苏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18
11/0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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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煤电 煤电调峰储备 燃煤发电 煤电应急保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省在建煤电项目情况和供电供热情况,经会商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国网江苏公司,现将江苏华电句容二期扩建项目4号机组(1×100万千瓦)、国电宿迁新建燃煤发电项目4号机组(1×66万千瓦)和中煤大屯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2号机组(1×35万千瓦)共计3台机组201万千瓦装机,作为江苏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前述3台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仅在电力、热力供应紧张、电网严重故障以及重大保电需要时启动运行,以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在其他时段停机备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反映,请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电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637970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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