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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销售电价分类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19.48亿元

日期:2018-08-10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尹云云 尹明波 张洽棠

国际电力网

2018
08/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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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体经济用电 电网输电价格 电价支持

  日前,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上半年山东省生产总值(GDP)为39658.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6.6%,保持在合理区间。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华祥表示,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经济运行符合预期,稳的基础更加巩固,进的动力不断增强,好的因素持续积累,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一年全面起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各种力量中,价格机制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山东省物价局积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充分用好用活差别性价格政策,扶限结合、多措并举,在限制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鼓励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强大助力。
 
  完善政策,促进新产业、新模式和新技术发展
 
  山东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大措施,精准落实、积极运用电价政策,鼓励新能源发电和创新发展,扶持电动汽车应用和清洁采暖(冷)新技术,并通过推动全省新型电力消费市场发展,特别是加快“煤改电”电蓄热项目改造,有效促进了新产业、新模式和新技术发展。
 
  为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全省新能源发展,山东省物价局按照省政府部署,通过多方筹集资金,采取电价补贴等办法,积极引导新能源发电项目发展。截至2017年底,山东全省光伏和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双过千万,提前三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去年开始,为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让补贴更加精准,我们依据新能源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电价补贴政策,不再对风力、光伏发电进行一般性的面上补贴,而是采取针对性更强的精准补贴。”山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明说,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是加大了对新能源与扶贫攻坚项目的电价支持力度:一是将分布式天然气发电、沼气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纳入系统备用费减免范围;二是对2016~2017年国家下达建设规模的“光伏扶贫”项目,2018~2020年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省级再补贴0.1元,省级补贴部分全部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扶贫工作;三是提高了污泥焚烧发电成本补偿标准,对焚烧处置市政生活污泥的燃煤发电企业,按污泥处理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由每吨100元提高至150元。
 
  而对并网发电的首台、首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或试验机组,则按照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原则给予临时电价补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为了引导企业加大收购处置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力度,山东省还对收购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企业,适时启动“精准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并结合本省实际授权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使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电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气成本,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目前,山东各市已经相继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具体标准,每千瓦时基本在0.5元~0.65元之间。
 
  2017年,为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全省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电能替代,山东省物价局联合省经信委出台“十三五”期间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的低谷电量奖励政策,大大提高了项目经济性。山东省物价局还明确,对居民小区推广使用热泵,利用地热能采暖、制冷、供应热水,属于非经营性用电性质的,用电价格享受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政策。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出台清洁取暖价格政策,规定在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电代煤”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实行总表计量的,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执行;实行分表计量的,与居民家庭“电代煤”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
 
  “为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我们对全省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停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据山东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处长韩晓林介绍,该项政策涉及64万户,年减轻企业电费负担4.6亿元。“此外,对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
 
  清费降价,推动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山东省物价局深入挖掘降价空间,截至目前已推动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80亿元。
 
  自2018年4月1日起,山东省结合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临时性降低电网输配电价等措施筹集资金,对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根据这一政策,企业可根据其用电特性和经济性,自主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确保降低电价水平,预计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19.48亿元。同时,山东省电价分类简化为居民、农业、工商及其它三种,国家要求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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