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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张家港市开展夏季高温天气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

日期:2018-07-26    来源:国际电力网

国际电力网

2018
07/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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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 电力安全 安全生产

    7月26日国际电力网从相关网站获悉,张家港市发改委7月25日发布了张家港市开展夏季高温天气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电力安全事故,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重点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生产安全风险。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张家港市夏季高温天气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供电公司,各电力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依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张安〔2018〕19号)及苏州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夏季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电安办〔2018〕10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夏季电力行业迎峰度夏特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夏季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家、省有关会议以及6月17日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19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电力安全事故,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重点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生产安全风险。主要包括:
 
    (一)各项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实施;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各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二)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两票三制”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要电力设备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火灾隐患治理的管理是否到位;脚手架搭建、高空作业、起重吊装、带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油罐清洗等重要环节的隐患治理和管控工作是否到位;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是否到位。
 
    (三)防汛防台防高温及迎峰度夏工作落实情况。机组设备防暑降温和防雨检查工作是否到位,防汛防台防高温天气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迎峰度夏期间燃料保障、生产调度是否到位,输变电设备设施运维、消缺是否到位,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四)工程建设和外包队伍管理情况。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审批核准、开工条件是否取齐;委外项目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是否存在超范围承包、违法转包和分包、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等行为。
 
    (五)复查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对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是否彻底完成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
 
    三、工作安排
 
    检查分三阶段进行(即日起至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各电力企业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把大检查的要求传达到生产一线。同时,对照检查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7月31日至8月31日,由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所在区镇及行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电力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日程安排见附表)。
 
    (三)复查巩固,总结通报:9月1日至9月20日,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对各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及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做好闭环管理,并按照要求对此次检查行动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电力迎峰度夏、防汛防台防高温等,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运行。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细致开展自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电力企业所在区镇也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好自查工作,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整改复查,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隐患整改。各电力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强化标本兼治。各电力企业要把此次检查行动与体系建设、机制建设以及日常基础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切实夯实电力安全生产的坚强基础。
 
    联系人:崔婷婷;电话:58221207
 
 
张家港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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