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行业要闻 » 电力媒体聚焦 » 正文

两部委要求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日期:2018-04-25    来源:发展改革委

国际电力网

2018
04/25
17:4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配电业务 改革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8〕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附后)。
 
  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三批)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04/W020180425331785019886.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4月18日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