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公文通告 » 正文

关于明确山东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偏差免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1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18
01/16
18:1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用电量 山东电力 电量偏差

  国际能源网1月16日从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获悉,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山东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偏差免考核工作的通知》。用户用电量少于合同电量的 10%,且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或代理的售电公司未参加月度交易;用户有自各电厂,自 各电厂机组因执行调度指令运行方式调整较大的;电网临时检修、故障检修等计划外的公用输配电设各向用户供电受限,用 户当月累计停电时间超过 24小 时的;用户执行政府要求参与有序用电安排的;用户执行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减产能、重污染天气影响等停产限产政策的(不 含因自身环保不达标等原因停产限产的);不可抗力 (重 大天气灾害等 )导 致的用户用电设各停运。以上情况产生的用电负偏差,经 认定后可免除直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用户和售电公司负偏差考核。
  
  原文如下: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